9月19日,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在第二届泉城创投论坛上发表了“创投强则科技强,科技强则国家强”的主题演讲,阐述了做强创投和发展科技的关系,直面我国创投行业面临的困境,分析深层次原因是创投行业政策实施效应、行业监管制度、行业立法工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理论研究和行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发展的严重滞后,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同时,他对全国创投行业加快创投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出了六点建议。
沈志群指出:创业投资是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尤其是经过四十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七十年中国经济发展史,尤其是去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战,实质是一场科技战,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个经济大国而不是科技强国,这样的大国产业基础不稳,竞争实力不足,增长动力不强,发展前景不长。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上看与全球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许多领域与世界科技发达国家的距离至少有十年、二十年。仅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去年全球芯片生产总量4688亿美元,中国进口了3120亿美元,占三分之二。专家认为,中国芯片要发展成为强国,至少还需要5年、10年甚至更久。最大问题一是人才稀缺,二是投入不足。芯片产业的例子典型地反映了我国科技产业发展为科技强国任重道远,靠科技强国,建科技强国,需要解决最关键的两大问题,即人才和资本,大力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必须依靠高科技产业支撑,而现有的资本供给结构已经无法适应以高风险、长周期、轻资产为特征的高科技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因此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绝不能仅仅理解为传统的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渠道更多增加对科技的投入支持,必须从加快科技资本供给结构的改革入手,发展直接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发展资本市场。创业投资作为一种直接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方式,对具有创新性、高风险、长周期,在创业初期无抵押、无担保的科技行业,以其独具慧眼的价值投资目光、理念和方式,可以说是为科技行业量身定制的重要投资方式。
沈志群讲到,据美国创投协会统计,在全美有超过25%的企业,占GDP 20%以上的企业是创投机构投资的。5月6日上交所受理的科创板申报企业100家,其中82家得到了175家创投机构的投资。更准确的数据是7月22日首批在科创板挂牌上市的25家公司,集中在七个高科技行业,其中23家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先后得到70多家创投机构多轮投资。70多家创投机构的出资人LP涉及500多家合格机构投资人,包括央企、地方国企、国有创投、产业基金、创投母基金、保险资金、券商和上市公司。5月7日胡润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独角兽企业202家,总估值5万亿元人民币,另外发布了70家新兴产业高成长企业为潜力独角兽企业。这些企业绝大部分都得到创投机构的投资。其中13家创投机构(包括基金创投和企业创投)投资的独角兽企业在十家以上。上述分析和实证已充分证明创业投资是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创投强则科技强。反之,如果创投不能做强做优,建科技强国,靠科技强国将难以实现,甚至成为一句空话。
沈志群深入分析了我国创投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他指出,三年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我国创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按理来说,过去的三年应该是我国创投进入新阶段、新高度、新发展的黄金时期,但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创投几乎年年都身处寒冬:一是募资难。2019年上半年创投基金募集数量下降52%,基金募集金额下降30%,募资总额不到两年前的四分之一。据投中的数据,今年5月募集基金数量下降58%,募资总规模下降91%,被称为断崖式下跌;二是退出难。大约10%的项目能IPO,10%能并购退出,20%已死掉,60%还在发展中;三是赚钱难。创投企业盈利模式靠管理费、靠一二级市场套利、靠期限长短错配、靠烧钱追风都已不可持续;四是年轻人从业难,据称人员过剩70%。再加上普遍反映投资难(估值虚高)、工商注册难、登记备案难等等,整个创投行业一片“难”声。究其原因,固然有行业自身的、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面对创投行业近十年数量快速扩张的趋势,在以下六个方面相对滞后,有的方面严重滞后。
一是创投政策实施和效应滞后。
去年国务院督导组对“创投国十条”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一重要文件提出了几十项扶持政策和改革措施,总体上落实进度缓慢,实施效应远远不能尽如人意。“创投国十条”是国家相关部委经过行业的充分调研共同参加起草的,上下齐心协力形成共识的集体智慧结晶。要改变目前政策文件的实施滞后状况同样需要各部委的齐心协力,从促进创投强从而推动科技强、实现国家强的大局出发,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把“创投国十条”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这也是创投行业的迫切诉求和共同呼声。
二是创投行业差异化监管制度滞后。
近几年来,我国对创投的监管办法,特别是对创投基金的监管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混同于、等同于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监管,而国务院明确提出的创业投资差异化监管办法一直没有落到实处。监管部门对这种监管制度提出的两大依据,有必要加以澄清。
首先是以“基金法”为依据。实际上,“基金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不存在笼统的“基金法”。该法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基金,第九十四条明确界定了范围“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该法的调整对象完全不包括以初创期、成长期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为投资对象的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该法调整范围在2012年全国人大对该法修法时已经得到确认。因此,相关组织对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和基金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募资投资及变更各阶段强制性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等行为是没有国家法律依据的,只有一个证监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
其次是以2013年6月中编办发文《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为依据。“通知”明确证监会负责包括创投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定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可见“通知”只是调整了创投基金的部门管理分工,并没有改变对创投基金的管理办法,更没有要求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监管创投基金。当然,经过这四年多的实践,行业已多次提出对这一“通知”的实施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政策后评价,包括把属于产业投资、实体投资的创业投资划归证券投资监管部门是否正确?把一个独立的创业投资行业的日常管理和发展政策分散在两个部门负责是否适当?把一个完整的创投行业基金类创投、非基金类创投、个人创投切割分开在两个部门管理是否合理?实事求是的回答并解决这些问题,才有可能真正把对创业投资的差异化监管落到实处。
三是创投行业立法工作滞后。我国目前对创投企业的管理办法,仍然只有2005年十部委的“暂行办法”,沿用至今14年。而创投行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办法在许多方面急需补充、完善和更新,加上上述监管制度的问题,现行“办法”已难以适应整个创投行业多元投资主体、多种组织方式的管理需要。因此,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创业投资管理条例”势在必行。由于创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主体、投资范围、投资方式、投资渠道、投资收益方式等方面完全不同,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时,把创业投资基金纳入其中,或者单列一条“特别规定”。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投资基金应该分别立法。
四是创投行业理论研究滞后。我国创投行业的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创投实践的发展,而缺乏正确理论指导的行业,不可避免出现一系列管理乱象,政策乱象。例如今年6月份某部门发布创投基金享受税收政策标准的文件,将“创投国十条”对创业投资的明确定义改为了“创业投资基金”就是“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开始了股权投资基金办理变更为创业投资基金的“更名潮”,这样是否会影响创投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和效应,甚至对政策实施造成障碍,令人担忧。证监会易主席的一个讲话表述非常准确,“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并购投资基金”,他把私募股权投资归分为两类主要方式,即创投基金和并购基金,不再是创业投资和所谓股权投资并提,确实是创投理论表述的一个进步。前不久中国基金报揭晓了中国最强私募基金榜单榜单,真正回归了私募基金本意,实际上就是指通过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从事股票投资,债券投资,量化投资,期货投资,复合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公司,概念范围非常准确和清晰。
五是创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近几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了步伐,在许多行业已经全面推开。而创投行业正是以信用立业的行业,但信用体系建设目前还处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创业行业信用体系完备,创投企业信用状况透明,这个行业完全可以成为豁免政府监管、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管理的行业。
六是创投行业人才素质提升滞后。创投行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为被投企业提供多少资金,而是能够提供高水平的投后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增值服务。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人才。我国创投行业大而弱、多而散的现状,正是反映了行业人才队伍严重缺乏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
沈志群就加快创投和科技融合发展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更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投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创投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三是处理好创投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科研院所合作,其他科技金融机构联动等方面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吸引各地优秀创投机构和做强做优本地创投机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吸引各地的好项目和培育具有本地产业优势的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的关系;五是大力发展天使投资人队伍;六是强化创投行业协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动能。
沈志群强调,创投行业要不忘初心,回归长期投资、经济投资的本源,牢记实体创投、专业创投、信用创投和责任创投的使命。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在政府各部门共同支持下,中国创投业一定会度过寒冬,迎来春天,为推动科技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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