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短视频、自媒体领域的兴起不容小觑。近年来,在手机、网络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同时,短视频也成了老少皆宜的一项消遣活动。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使用短视频来记录孩子的成长。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不少家长将孩子暴露在镜头之下,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打造“网红儿童”,从中牟取利益,这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明显不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暑期实践团队通过访谈了解了一些专业人士对此的看法及其建议。
2024年7月24日,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暑期实践团队——短视频领域“啃小族”实践调研团走进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邀请律所的郭律师、黄律师、赵律师进行相关内容的访谈。团队成员顾程程同学针对短视频领域“啃小族”的现象与其访谈对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针对这一现象,郭彦忱律师认为,网红儿童与主流的“童星”的概念十分接近,其本质都是通过将未成年人通过某种方式暴露在大众视野,博取观众的喜爱以获得流量、名声,从而获取相关利益的行为。郭彦忱律师提醒调研团,认定家长要求未成年人拍摄短视频是否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及其界限,可以参考经纪公司与童星的关系。同时,郭彦忱律师提及,该问题的主体涉及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而其监护人是应当首先对未成年人负责的,郭律师认为应当“让子弹飞一会儿”,互联网会对这一类型的视频进行优胜劣汰与新陈代谢,对这类视频应当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同时,在困扰团队许久的如何界定是否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问题,郭彦忱律师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思考方向。郭律师认为,我们可以从账号的使用目的、获利数额及其合理性、账号引流方式、视频内容质量与道德性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并区分是否利用未成年人牟利、是否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而在预防利用未成年人牟利一问题上,郭彦忱律师认为父母的教育与引导十分重要:“父母应首先教育子女理解隐私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同时,父母也应以身作则,避免将孩子作为赚取流量或利益的工具。”其次,父母在发布短视频之前也应当仔细审核视频内容是否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障未成年人隐私不受侵犯、不被公开。重要的是,父母在拍摄短视频时应当与未成年人做好充分的沟通工作,尊重其内心真实想法,而不是将其作为工具。在短视频发布后,对于负面的评论与舆论,父母应当做好筛选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最后,父母也需要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生活,同时树立法律意识,不触犯法律的红线。
赵律师与黄律师则从青少年网红现象的双重影响出发,既肯定了网络经济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广阔舞台和成长机会,也深刻剖析了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影响学业、心理健康及长远发展等。他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努力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访谈不仅为南京师大调研团提供了宝贵的专业见解和研究方向,也为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抵制“啃小”现象提供了有力支持。团队将以此次访谈为契机,继续深入调研、广泛宣传,为推动短视频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步贡献青春力量。(高梓璇)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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