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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蓝色动能”:浙闽风电可持续的挑战与生态适应策略

发布时间:2024-08-20 16:21:5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本质是创新。海洋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陆海统筹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是围绕战略型新型海洋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海洋强国的创新动能,是加快海洋发展方式生态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绿色生产力。

海岸海洋是东海之滨浙江、福建发展的重大优势、重大潜力、重大空间。党的二十大以来,浙闽两省都锚定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再提质、再提速,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海上强省”。

“海洋浙江强省”强化创新主导,以高能级平台建设为抓手千方百计提升海洋科创实力,集中力量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面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在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上取得新进展;纵深推进“四港”联动新能级,打开陆海统筹新通道,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枢纽,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全域兴海,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弘扬海洋文化,持续抓好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挖掘蓝碳能力,加大海洋文明传播力度,在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上探索新路径;加强风险防范,着力构建智慧海洋数据体系、提升海洋智治水平、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在提升海洋治理能力上展现新作为。

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新征程,要求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培育壮大海洋特色产业,积极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推动福建从海洋大省蝶变成为海洋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着重强调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培育壮大海洋特色产业,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支撑,引导各类涉海要素资源、高端人才和产业集聚,全方位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福建建设注入强劲“蓝色动能”。

福建漳浦龙美湾抽象画廊景区的风电与旅游混合用海 宁波大学高兴川 摄

一、海上风电赋能新征程“海洋强省”

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发展底色需要清洁能源擦亮。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下,中国风电脱颖而出,技术创新硕果累累。环境友好型智慧风电以智慧为内核,以环境友好为底色,不仅关注效率,更浑然融入自然生态,是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绿色动能。截至2023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在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中占比15%,其中,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截至2024年5月底,浙江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已达到473万千瓦,这个数字是“十三五”末期的近十倍,标志着浙江海上风电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截至2023年底,‌福建风电装机容量达到8141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321万千瓦。

海上风电持续优化生产要素配置。“风电+”的发展模式促进资源因地制宜多重利用、基础设施共享,使生产要素得到更优配置,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带动相关产业同步发展。2024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发布了象山3、5、6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舟山市发布了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与此同时,根据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象山4海上风电场项目也已核准。根据核准批复文件及此前竞配公告,此次浙江共核准了5个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共计2.508GW。福建省早在2017年7月就启动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已经于2024年6月建成二期东方电机自控工厂项目,旨在推进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国产化、大型化,将形成年产150台(套)主控系统、150台(套)风电变桨系统、150台(套)变频(变流)系统的生产能力。三峡集团和福船投资、永福工程、一帆新能源等闽企合资成立福建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开展福建海域环境、施工技术和海上风电运维等方面研究。今年,我国首个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在福清市江阴产业园开工建设,建成后,可以开展目前世界上最大容量的风电机组和最长尺寸的风机叶片检测试验,支撑我国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和海上风电并网理论研究。《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提出,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坚持以资源开发带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

福建漳浦翡翠湾风电与沙滩旅游景区 宁波大学高兴川 摄

二、浙、闽规模化开发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海上风电项目协调用海难度大,单位面积产出低

一方面,海上风电场用海面积大,审批难。伴随人口集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保约束增强,沿海省份用地、用海空间资源日趋紧张,审批难度加大,造成协调大规模海上风电产业布局任务艰巨。目前,海上风电技术以5 MW风机为主,单台风机占地面积月在1 km2左右,据此估算规划100 MW~300 MW的海上风电场要占用海域面积约为20 km2~60 km2。另一方面,海上风电场单位面积产出低。随着优质风能资源开发区数量的减少,财政补贴退出后项目收益减少,风电用海的单位面积产出将低于水产养殖等其他用海产业。

2.沿海省份海上风电的送出及系统消纳压力增加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源出力取决于风速大小与太阳能日照时间和强度,发电过程中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在缺乏足够的储能、抽水蓄能系统的支持下,风光电力上网将影响整体电网系统的安全性。此外,电网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脱节,难以及时为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和输送提供配套服务,也是造成风光电力消纳难、资源浪费的原因。未来3年,随着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大规模海上风电集中并网将引起一系列电力送出与消纳、电网供需等问题。

3.海上风电产业布局相对集中,产业体系不健全

受风能资源禀赋、电网配套设施以及接近电力负荷中心等因素影响,我国东海、南海已建成的海上风电场布局相对集中,主要分布于浙江集中舟山、宁波、温州等地,福建集中在福州、漳州等地;广东省集中在粤中北部的汕头、汕尾、揭阳等潮间带和近海区域。从产业链视角看,海风与陆风产业链区别不大。上游为原材料生产与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叶片、铸件、主轴、轴承等零部件制造。主轴轴承仍依赖进口,其他部件基本实现国产化。海上风机安装与运维要求更高,海缆输送与风机基础为海风特有环节。整体而言,当前我国与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配套产业体系不健全也制约了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

4.海上风电开发对海洋环境影响及面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海上风电场建设施工阶段,可能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水文动力条件、生态环境、冲淤环境、航道安全等产生影响;而海上风电场在运行阶段,可能会对海底生物、鱼类、鸟类、海面景观、通航等产生影响。可见,海上风电建设和运行对海洋环境、生态和资源的长期累积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海上风电平台在建设和维护活动中会受大风、巨浪、强海流、地震等的影响,面临较大环境风险。东海、南海北部海域处于大风、大浪、热带气旋等环境灾害的高危险区,对近岸海域风电开发的影响不容忽视。

三、有序推进浙、闽风电可持续的生态适应策略

基于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基于自然解决方案并结合国际能源转型经验,考虑近海能源储量特征,着眼于海上风电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利用,提出“统筹布局—高效核准—创新模式—市场机制—协调管理”的生态适应发展策略。

1.开展精细化海上风能资源本底调查,统筹海上风电产业布局

海上风电场是以风速高、风功率密度大、湍流强度小等优势来抵消巨大的投资成本,所以准确分析、预测海上风电场风能资源对海上风电场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系统整合实地观测技术、卫星遥感技术以及数值模拟技术,开展海洋风能资源观测与发电潜力评估,并对影响海上风电场建设的海底条件、地质条件、水文动力条件、海洋灾害等基础数据进行深入而全面调查,结合各地区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服务于沿海省进行精细化海上风电场规划选址工作。从宏观层面统筹海上风电的布局和规划,统筹安排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适宜区域和时序。建设我国南海海上风能资源及海洋环境信息数据库,搭建海上风电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2.建立高效、集约用海的海上风电审批、核准规制

针对海上风电项目集约节约用海难题,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亟待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创新项目用海标准与核准模式,规范化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用海场址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新指标等问题。按照“统筹规划、批量核准”的原则,积极落实项目核准承诺制,推动项目核准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有效简化前期手续,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核准”,并与电网有效衔接,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电费结算等相结合的服务体系,避免重复性手续要求,打通海上风电全流程办理通道。

3.探索海上风电基地集约化发展,创新多能互补运行管理模式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应以“先示范后推广”为原则。结合海上风能资源禀赋和风电产业配套基础,因地制宜着力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将电、气、热等能源网络中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创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互补与集成调配管理,充分发挥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4.完善海上风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构建市场激励政策体系

海上风电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为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的新形势,稳定海上风电项目的收益预期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土地、贷款等优惠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二是,逐步建立绿色电力市场化环境,如颁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绿色电力证书、碳交易、储能相关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三是,引入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项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企业自主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需求。

5.加快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构建完整的产业体系

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建设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上风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研发基地。加强5MW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制及大型风电设备制造、海上运输和工程施工设备制造(大型海洋工程船、运输船等)、离岸变电站建设、海底电缆输电技术等研发。针对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组织电力、储能等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形成重点引领、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建立和完善工程勘察、基础设计、风电机组选型、风电场施工技术、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加强风场建设技术规范管理,落实风电设备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6.提升海上风电项目多部门协同管理能力,完善监管体系

海上风电的开发利用涉及能源、海洋、军事、环保等多个管理部门,增强部门对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问题的沟通,协调解决各管理部门间的利益和职能问题,形成海上风电开发集中、高效的管理机制,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强化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和成效,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协调对接,促进海上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高质量发展。

当前,百年未有大变局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取得实质性突破,对原有产业形态的颠覆性影响逐步显现。海洋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发展推动海洋经济社会生产力跃升的实践与创新,是人工智能浪潮中保持蓝色国土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在时代的变革与机遇面前,海洋生态友好型风电更应创新发展,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乘长风,破万里浪。(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 孙艳伟;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教授、博导、博士 马仁锋;宁波大学地理与空间信息技术系副教授、博士 高兴川)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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