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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407户公共租赁住房将被依职权收回

发布时间:2024-02-07 13:20:0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房屋运营和使用,完善退出机制,江西省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407户承租户,依职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邀请公证机构对收回房屋现状进行证据保全。

据悉,2023年11月10日,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正式开展欠缴租金追缴行动,追缴对象为其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承租户,追缴行动将持续到2024年12月。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出台了追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租金追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期间,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联合律师事务所、房管所、物业等相关部门,通过邮寄《催缴欠款律师函》、上门催缴、电话通知等方式实施租金追缴,发现有诸多欠缴租金承租户无法联系。

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承租户,先由物业核实承租户未使用水电情况,再由房管所邮寄《协助联系函》至承租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最后下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

截至目前,怡居苑有29户承租户、怡芳苑一期有131户承租户、怡芳苑二期有71户承租户、怡和苑一期有5户承租户、怡和苑二期有37户承租户、怡濂苑有56户承租户、怡庐苑一期有73户承租户、怡美苑有5户承租户,共计407户承租户(具体名单详见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官网),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通过在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官网、九江日报、承租人承租楼栋等处发布公告,决定依职权收回上述407户公共租赁住房。如有异议,请承租户于2024年4月5日前与所辖小区房管所联系并足额缴纳欠缴租金,逾期未联系或未补缴租金的,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邀请公证机构对收回房屋现状进行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公证材料保管期限为6个月(从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收回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纳入摇号分配房源范围内。(冯正经 胡英鹏)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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