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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景”这边独好

发布时间:2023-08-15 16:21: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史传备记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实效……忧在民穷,勤在民事,兴在民利,除在民害。”——卫承芳

在四川达州亭子镇,一代醇儒卫承芳的故事家喻户晓,他是亭子镇花园村本地人,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太子太保。却在73岁病逝于任上时家无积蓄,其子孙变卖田宅才毕其丧事。

明代廉吏卫承芳一生秉承卫氏家风,弘扬淇竹精神,对上“清忠正直”,对下“清白自矢”。善抚百姓,造福桑梓、垂范后世,“卫阁老开河”的义举在达州妇孺皆知,广为传颂。

在亭子镇,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处在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穿梭于田间地头、服务于乡亲邻里,承卫老之遗愿,勤善醇德,用辛勤汗水播撒法治希望、守护承芳故里。

亭子人民法庭是达川区法院九个派出法庭之一,地处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与国家4A级景区“真佛山”毗邻,辖区面积421.6平方公里,人口11.06万人。根据亭子文教城发展定位,亭子法庭立足“亭育”职能,致力于发扬法律教育教养作用,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纠正青少年不良行为、引导培养正确价值观,养成法治信仰,塑造坚韧挺拔、独立自由品格,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传——这里既是法庭,也是学法之家

法庭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占地500平方米,配设24小时自助法院、法治故事3D墙绘、多功能演播厅、家庭教育指导室等,围绕“亭亭育立,尚法修身”文化主题,集中打造了以参与庭审观摩为核心,同步了解法治故事、欣赏普法彩绘、掌握法律知识等趣味互动为一体的法治教育阵地,为来访者营造遵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亭子法庭接待亭子职高等学校师生参观观摩5次,覆盖500余人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2次,教育青少年树立法治思想,从根源上减少涉青少年矛盾纠纷和犯罪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授——既是庭长,也是同学们的朋友

亭子法庭副庭长王荣竹,有多重身份,她不仅是法庭的负责人,在审判台上用法锤捍卫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也是亭子镇职高的法治副校长、达川区法院“红扣子”普法宣传队队员,在讲台上,她将那些发生在法院、发生在身边、发生在过去的故事说给同学们听。

王荣竹说:“我是一名母亲,作为法治副校长,我每次去学校看到同学们,就有讲不完的话,哪些法律义务是应该遵守的,哪些陷阱是不能去踩的,好像得掰开揉碎了给他们讲清楚我才能放心。”

领——同学们既是倾听者,也是讲述者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进一步创新普法模式,让青少年从普法受众转变为普法群体,亭子法庭联合达州市东部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校园‘红扣子’普法宣传员联合培育框架协议,在辖区遴选培养、聘任校园普法宣讲员,由法庭定期组织培训指导、联合开展宣讲活动,实现普法工作由传统的“听我讲”向“我来讲”转变。目前已经与10所中小学组成合作关系,80余名中小学生正式受聘为“红扣子”校园普法宣讲员。

达川区法院“红扣子”普法宣讲队联合共青团达川区委开展的“法耀青春·守护红星”系列沉浸式普法活动邀请了校园普法宣讲员共同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被人民网、四川法治报、掌上达州等媒体和平台转发推介。

教——他们既是陪伴,也是救赎

对亭子法庭王荣竹法官来说,最关心的除了每月的结案率以外,还有一组让她放心不下的数字,那就是记录在她的《涉案当事人一对一关心台账》上的7个孩子。

法既教人,更要化人。为持续跟踪辖区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受害人后续成长发展情况,亭子法庭坚持一人一案一档工作制度,联合司法所、社区、村委定期对青少年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生活、学习情况,关心心理、生理健康,对回归社会人员及时进行社会帮教,积极协调帮助掌握生活技能和返校学习或参与业。

下一步,亭子法庭全庭干警将传承清忠正直承芳精神,不忘园丁护苗初心,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深化普法教育,用法治手段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洪柳)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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