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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敢”经开实践 | 为企业减负,经开区颁发首张“一照多址”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3-02-14 09:37:4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要求,提振市场信心,用“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苏市监规[2022]7号文件(2023年1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要求,苏州相城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近日,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领到了新的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营业执照。该公司也是相城经开区首个“一照多址”新政策的受惠企业。

什么是“一照多址”?“一照多址”又称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是指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不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经营活动且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可以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即可。相比较传统的分支机构设立,“一照多址”模式的采用,不仅减少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所需的申请材料、环节和时间,还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扩大经营的成本,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发展先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一照多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企业住所、备案场所在同一县(区)管辖范围内;二是在备案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行政许可经营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一照多址”还需要提交符合分离登记的市场主体,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下列材料: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场所登记申请书》;二是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是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材料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

首次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的市场主体,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机关收回原营业执照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在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标注“一照多址”。

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经开区首张“一照多址”营业执照颁发,确实将“四敢”精神落实到政务服务实践中。下一步,相城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将在“四敢”精神鼓舞下,紧紧围绕区局的工作部署,想群众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更好地打造“相心力”服务品牌,坚持以“五学五比五争先”为引领,聚焦“三城建设”发展目标,不断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以实际行动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打造“相城最暖心”营商环境贡献经开区审批团队的力量!(相经开)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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