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的配合下,共同设立破产企业费用援助资金,现已申请到位30万元。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为“无产可破”及暂无启动资金的破产案件提供专项经费。
通过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互通和进一步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各单位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有效互动,为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案件工作水平,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嘉荫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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