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带来了创业热潮,丰林县企业数量急剧增,在企业数量增长的同时,不少企业因长期不经营,或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后,不自行清算。“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大量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司法资源。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丰林县逐步探索构建经营异常企业的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压降经营异常企业户数,畅通经营异常企业退出渠道。
印发专项文件,规范机制程序。丰林县法院与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对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机制的适用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就主管的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建立备选库,在对失联、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吊销未注销的经营异常企业筛选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对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的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案件的企业,企业清算组或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而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切实做到快速、高效地保证经营异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
设立专项基金,完善费用保障。丰林县政府确定设立统一的破产专项基金,用于企业破产清算前期无力支付的聘用破产管理人报酬和管理费用的周转,同时将强制清算案件纳入基金保障范围,通过专项基金的拨付来切实做好办理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案件的费用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公示退出状态。将受理的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案件信息以及管理人信息在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依法予以公开;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新信息网网站进行公开企业营业执照吊销、企业失信等相关信息,以多种方式、渠道不断拓展破产审判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下一步,丰林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府企联动、院企联动,整合全院资源,依法公正高效推进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审理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刘聪)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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