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德兵 报道)4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践与理论研讨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六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法治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云端。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在致辞中强调,要深刻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发扬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阐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原则、运行机制和功效作用。”许安标说,重点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的“三有”原则,即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二是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格局;三是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机制和联系网络;四是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意见建议的方式方法,介绍情况、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都是重要成果;五是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作用,要紧扣设立初衷,使命定位,发挥功能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在主旨报告中结合相关事例,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相关情况,系统阐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产物,在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蓬勃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立法制度的原创性贡献。第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本质特征,要义是全过程,核心是人民。第三,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不断创新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
谈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下一步工作思路,孙镇平强调,一是统筹设点布局,兼顾不同区情;二是丰富联系点形式,逐步扩大立法信息反馈的来源、深度与广度;三是壮大工作队伍,逐步扩大收集民情民意的功能;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把群众参与立法做得更细更实;五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增强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获得感。
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理论”单元研讨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孙龙、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副教授严行健作主题发言。湖北省政府原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绍明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佑启进行评议。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方青教授进行学术总结并提出,要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体制机制和实践的研究,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学阐释,二是民主政治立法的完善,三是立法体制机制的完善,四是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五是数字人大建设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倪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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